2019年7月,厦门大学某学院男教授姜某带领女研究生出差期间,利用导师身份,将一女生整晚滞留于自己的酒店房间,且在该生拒绝的情况下,对其作出搂抱等不正当的肢体接触行为。随后,姜某被厦门大学解聘。没想到的是,他竟起诉原任职单位,索赔77万元赔偿金和报酬,并称与女研究生为“暧昧关系”。 近日,该案的二审文书公开,判决书显示,法院根据研究生朱某提供的手机录音材料、短信记录等证据,认定姜某对朱某的行为不当,驳回姜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 来源:中国普法【法治热点早知道】2021年5月24日、潇湘晨报 商丘泡沫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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