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天眼查APP显示,6月1日,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,案号为(2020)京73行初11832号,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。判决书显示,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申请注册图形商标,后因存在类似商标被驳回。2020年9月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。法院认为,鉴于本案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在全部服务上已被撤销,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,并已影响案件审理结果,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。被告应当在新的事实基础上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,但案件受理费仍由原告承担。 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 业界名人介绍 https://www.zsbs.net/guanyu/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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